求教:关于职业病申报的问题 _ 工业工程网
最近审核中,审核员提出要我公司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职业病申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于是找到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问题是:目录上所列的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只要存在这些危害因素,不管浓度多大,接触时间多长,都必须申报吗?例如:目录中“三、化学物质类”的的:“(二十)二氧化碳”,难道工作场所有二氧化碳就要申报吗?哪儿没有二氧化碳啊?
去年公司曾请疾控中心来现场检测过,检测依据是《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检测项目是:噪声、丙酮、丁酮。检测结果是:噪声80dB(限值85dB),丙酮 大爱工业工程 这个要关注一哈哈 求粉~好人一生平安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哈哈哈哈,不错~`(*∩_∩*)′ 太正确啦!楼主果然英明!不得不赞美你一下! 智造互联不错 潜水党出来挽一个 - -。。。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