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西安人 发表于 2010-10-3 01:29:54

[讨论]无线产品SAR检测 _ 工业工程网

</script>有朋友知道有关于无线产品SAR检测认证的资讯吗?
包括标准、方法、检测机构、费用...oliverwang (2004-10-06 13:32:39)关于对移动用户终端开展SAR预测试 及对安全测试项目进行调整的几点说明
开展SAR预测试及对安全测试项目进行调整的意义
SAR预测试项目
送样注意事项
关于移动用户终端全检验项目进行调整的几点说明
开展SAR预测试及对安全测试项目进行调整的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众在享受无线通信设备带来的各种便利之时,也日益关注移动用户终端的安全性能及移动用户终端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各国政府对移动用户终端的这些技术指标也一直保持着高度重视
在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对移动用户终端电磁辐射指标进行管理的是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
目前,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和{词语被屏蔽}等都已经制定了本国家或地区的“射频和微波辐射管理”和安全的法规或指令
美国和{词语被屏蔽}地区还要求移动用户终端厂商在产品包装上标示“本产品对人体的电磁辐射在安全限值以内”等字样
在我国对移动用户终端开展SAR测试及安全测试已是势之所趋,是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对行业管理的具体体现
为顺应技术的发展,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及时推出了相关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的标准《无线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测量方法》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也提出对移动用户终端开展SAR预测试以及对安全测试项目进行调整,以更好的保证移动用户终端使用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尽管目前的各种实验结果没有直接显示电磁辐射超过某个固定的SAR数值,就会对人体造成直接的损伤
但有相当多的实验结果提示,长期暴露于过大的电磁辐射中将可能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潜在的影响
如果由于移动用户终端的设计上存在缺陷,比如移动用户终端天线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移动用户终端对人体的辐射过大,这样的产品很可能将危及使用者的健康
如果制造商靠降低发射功率等手段,虽然可以降低移动用户终端的电磁辐射,但是会导致移动用户终端的性能下降,影响正常通话使用
目前对移动用户终端开展SAR的预测试,暂未对产品的电磁辐射提出限值要求
移动用户终端的安全性能对用户的人身安全也至关重要
如果由于移动用户终端在使用中发热过高
如果由于移动用户终端选用的某些材料不适当导致起火
如果由于移动用户终端在电路设计上有缺陷,导致在某些元器件失效的情况下发生危险
这些都可能会为移动用户终端的使用者留下安全的隐患
本次安全测试项目调整仅是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943针对移动电话终端的安全测试要求
由于SAR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未发布,又鉴于目前行业管理的迫切需要,受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和电信管理局的委托:
信息产业部通信电磁兼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按照邮电参考性技术文件《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要求开展SAR的预测试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4943-2001进行安全测试项目调整,开展安全测试。
SAR预测试项目
SAR预测试项目如下(以移动用户终端单频测试为例):
移动用户终端在人体模型头部左侧贴脸位置,分别工作在本频段的高端频率,中间频率,低端频率进行测试
移动用户终端在人体模型头部左侧与脸倾斜15度,分别工作在本频段的高端频率,中间频率,低端频率进行测试
移动用户终端在人体模型头部右侧贴脸位置,分别工作在本频段的高端频率,中间频率,低端频率进行测试
移动用户终端在人体模型头部右侧与脸倾斜15度,分别工作在本频段的高端频率,中间频率,低端频率进行测试
SAR预测试取上述各种情况下测试结果的最大值作为最终的测试结果, SAR预测试只给出测试结果,不对合格与否进行判定
送样注意事项
进行SAR预测试所送检验样品的数量至少为1台(套)
由生产单位将检验样品和相关技术资料送至信息产业部通信电磁兼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相关技术资料需包括:说明书、技术手册(元件表、电路版图、装配图等)、硬件版本号、软件版本号、充电器型号、充电器制造商、充电器编号。对于特殊制式的移动用户终端,检验时需提供详细的测试模式信息或者提供相应的模拟器
送样费用由送样单位负担
检验完毕后由信息产业部通信电磁兼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1台(套)样品进行封样保存。其余样品由信息产业部通信电磁兼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将样品发还送样单位,封样样品三年后发还原送样单位。发还样品费用由送样单位负担
由于进行各方面改动而需要重新进行进网测试的移动用户终端,必须重新进行电磁辐射项目的检验。而对于那些改动不大的移动用户终端,虽然可以采用改型或派生的操作模式,但是如果硬件改动涉及到天线、机壳、电路板及射频电路,软件改动涉及到发射功率,则仍要重新进行电磁辐射的检验
关于移动用户终端安全检验项目进行调整的几点说明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与要求                      属性类别

1      元器件      参见GB4943的1.5      A
2      电源接口      参见GB4943的1.6      A
3      标记和说明      参见GB4943的1.7      A
4      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      参见GB4943的2.1      A
5      SELV电路      参见GB4943的2.2      A
6      限流电路(*)      参见GB4943的2.4      A
7      电气绝缘      参见GB4943的2.9      A
8      布线、连接和供电的一般要求      参见GB4943的3.1      A
9      机械强度      参见GB4943的4.2      A
10      结构设计      参见GB4943的4.3      A
11      发热要求      参见GB4943的4.5      A
12      防火      参见GB4943的4.7      A
13      抗电强度(*)      参见GB4943的5.2      A
14      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      参见GB4943的5.3      A
15      外壳材料可燃性试验      参见GB4943的4.7,附录A      A
16      PCB板可燃性试验      参见GB4943的4.7,附录A      A
如果被检样品内部电路由安全特低压电路(SELV电路)和/或限流电路组成,则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试验不适用
如果被检样品内各电路都满足安全特低压电路(SELV电路)的要求,则限流电路试验不适用
如果被检样品仅要求功能绝缘,且印刷电路板燃烧等级符合V-1级,则无需进行抗电强度试验
被检产品根据适用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所有适用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
有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检验样品的数量为2台(套)
另外需要提供印制板基材及外壳的测试样条各10条。样条的规格为:130mm×13mm×实际厚度
送样时要求受检单位提供详细的移动用户终端的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包括:电气原理图和/或系统框图等,安全关键元器件列表,维修手册和中文使用说明书,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差异性说明等。若测试样品内部电路电压超过交流峰值42.4V,直流60V,则在电路资料中必须明确指出电压值以及电路部位鸦片 (2004-11-02 13:18:54)暂时还不是强制标准,CTA中也只是测试一下!

朱六六 发表于 2020-12-15 14:16:41

马上毕业,再来看看这个论坛

stone 发表于 2020-12-15 14:24:14

万一火了呢?

wfiu 发表于 2020-12-15 14:26:23

- -。。。支持一下

myydp 发表于 2020-12-15 14:27:36

每次都是诱惑我们前来送经验…^_^

chushiping 发表于 2020-12-15 14:47:45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huaner 发表于 2020-12-15 15:21:33

LZ真是人才

klmn138 发表于 2020-12-15 15:29:01

工业工程的发展离不开这个网站

hjzjcw 发表于 2020-12-15 15:29:01

工业工程值得分享

qianyanh 发表于 2020-12-15 15:52:55

小伙伴们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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