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LALA 发表于 2010-10-3 02:50:40

KNO3 属于哪类化学品---管制 _ 工业工程网

Hi all,

我司正在通过MS的认证. 是ITS的审核员. 关于化学品的问题, 有不明白的问题,请大家指教:
1) 何类化学品需到当地分安机关备案?
2)销酸钾,是属于何类化学品,为何要我们备案呢?我查了,它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请大家指教!

Update: 2008-09-10

经与我总公司负责人确认:如按照GB-1226890, 销酸钾是要管制的,属于易爆品.

谁有这个标准,可否发上来,看一下!

[ 本帖最后由 jedy2008 于 2008-9-11 16:52 编辑 ]tanzhiwen (2008-9-09 16:31:48)易制毒化学品与剧毒化学品等要到**局去报备
销酸钾不用报备!jordan722 (2008-9-10 15:40:0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5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词语被屏蔽}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部门提出,由国务院**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 国务院**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第五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词语被屏蔽}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 国家鼓励向**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七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词语被屏蔽}条件。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第八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生产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生产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三)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词语被屏蔽}条件。
  第十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经营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一条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履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生产企业,可以经销自产的易制毒化学品。但是,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经销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禁用词语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第十二条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凭生产、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进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吊销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前两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与猫同行 (2008-9-10 20:43:12)KNO3
一硝二黄三木炭
属于制造炸药的原料之一arley (2008-9-10 20:56:12)知识,留印待用,感谢各位~~~~~~~~~tanzhiwen (2008-9-11 07:57:06)QUOTE:
<blockquote style="border: 1px dotted #DDD; margin: 0 1em 1em; padding: 0.5em; line-height: 1.8em;">原帖由 与猫同行 于 2008-9-10 20:43 发表 http://www.chinaie.net/
KNO3
一硝二黄三木炭
属于制造炸药的原料之一 这话没错,在这里回答就不对了!{W
T你一脚先!
最近都在忙什么啊?影都不见你一个的?

gyygdn608 发表于 2020-12-7 10:50:13

支持一下:lol

vinlcd 发表于 2020-12-7 10:57:26

我想加入 QQ群

岩子 发表于 2020-12-7 11:00:53

帮你顶下哈!!

cfzxw 发表于 2020-12-7 11:38:00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自古英雄出少年,楼主年纪轻轻,就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人英雄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此大英雄,实耐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古人有少年楼主说为证,少年之楼主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小生对楼主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永不变心.

343842647 发表于 2020-12-7 12:09:15

我想加入 QQ群

lilin777 发表于 2020-12-7 12:29:29

我想加入 QQ群

guangyaolys33 发表于 2020-12-7 12:40:15

多多发帖支持贴吧人气~

jjpfly 发表于 2020-12-7 12:48:20

楼主资料能打包分享吗

黑客ak47 发表于 2020-12-7 14:04:14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KNO3 属于哪类化学品---管制 _ 工业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