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ie 发表于 2010-12-30 11:37:41

“女版肯德基”的借位营销

如今傍名牌太多了,好多跨国企 业知名品牌的山寨版满天飞,一个成功的营销策略首先要是个合法的策略,离开这个前提,做的越大隐患越大,做的越出名损失越大,所以先别忙着骂人家吉阿婆又来具有中国特色的这招,不过说实在的,光看这个招牌,还真像两口子。

  

摘自媒体报道:

昨日中午,早报记者来到浦东新区灵山路上一家吉阿婆麻辣烫加盟店。远远就能看到招牌上酷似山德士上校的阿婆对着人笑。30多平方米的店内左边靠墙有一排食物柜,陈列不少荤素菜串。十几套红色桌椅整齐排列。正对门的柜台前也有个大大的招牌画。草绿色的大大小小的碗、勺子、筷子套及餐巾纸上也都印着招牌画。店内四周墙上则贴满了吉阿婆麻辣烫的宣传资料。——《东方早报》报道(来源于网络)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内容中,包含着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四个缺一不可的要件,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二是实际在使用商标;三是商标使用的商品与商标注册人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四是实际使用的商标与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无论是从事制造、经销商品,还是印制、买卖商标标识或者其它表现,只要其行为符合上述特征,即可认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吉阿婆不卖汉堡、炸鸡和薯条,肯德基也不做麻辣烫,一个传统中餐,一个经典的西式快餐,虽然有老北京鸡肉卷,但也不会有人想到肯德基去吃火锅,所以肯德基没告,吉阿婆也没侵权,起码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暂时是这样的:

摘自媒体报道:

市工商部门表示,从招牌人物形象来看,吉阿婆店确实对肯德基店的人物形象模仿程度很高。但是,鉴于两家店风格、经营范围等区别度颇高,吉阿婆店不构成对肯德基的侵权。——《东方早报》报道(来源于网络)

如果说又一个想挑战肯德基的企 业诞生了,那基本上是个美丽的幻想,做品牌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打造品牌的初级阶段重点是知名度,小企 业运用模仿战略,采取借位营销是个非常好的选择。市场的巨无霸、领导者、优势品牌要承担新产品开发、分销、培育市场、传播品牌等巨大的开支,作为对这些的回报通常是继续保持其市场的领先地位。大多数弱势品牌喜欢选择追随而不是向他们挑战,巨无霸们对夺走他们顾客的做法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如果挑战者在较低的价格、改进的服务或增加产品的特点方面获得差异化优势,那么,巨无霸们可以很快找到对策并瓦解这一攻击,他们往往可能有更好的持久力,当然也有完全漠视的恐龙企 业,为忽视对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场恶战有可能使双方两败俱伤,这意味着挑战者在进攻前必须三思而后行。为了不引起竞争性的报复,可以采用模仿者的追随战略,在某些事情上仿效巨无霸们,比如商标、招牌、色彩、口号等,但在包装、产品、价格、渠道等上又有所不同,领先者并不注意模仿者,而模仿者也不攻击领先者,模仿者的行为甚至帮助领先者避开垄断的指控。肯德基作为快餐的巨无霸,暂时不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和自己区别度极高的模仿者,即使人家开在自己店的对面,因为他们有足够的自信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是不能模仿的。吉阿婆借助“开封菜”打打招牌,也没一口气开个1000家店,人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从吸引眼球的角度,无疑是成功的,您瞧,咱不也忍不住码几个字喷喷口水么?


由于服务本身是无形的,顾客常常在购买之前需要通过一些线索或者有形展

mangguo3 发表于 2020-4-18 21:59:35

潜水出来冒泡

好好学习 发表于 2020-4-18 21:59:47

等二十年 我还会回来看LZ的

daixiaojian1984 发表于 2020-4-19 08:10:49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maurice1986 发表于 2020-4-19 08:11:38

写的真的很不错

tbicip 发表于 2020-4-19 08:13:41

难得一见的好帖

f3210239 发表于 2020-4-19 08:27:48

智能制造啊

来来回回 发表于 2020-4-19 08:37:11

真是 收益 匪浅

chenfang 发表于 2020-4-19 08:42:26

神贴 果断留名

老马多拉 发表于 2020-4-19 08:43:18

吊炸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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