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公众知情权 开发商"商业秘密"是谁的挡箭牌
广东新近发生的有关房产开发商“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正在遭受各方的猛烈抨击。连日来,能否公开房屋成本(官方称为商业秘密)的话题掀起不小的波澜。此事由广东省建设厅给省**代表一份建议的回复引发。在今年2月底举行的广东省**会议上,有**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的建议》,明确提出有关方面应公开房价成本等信息。
**代表的建议,遭到承办方广东省建设厅的否决。该厅在答复中表示,公布房屋成本这一做法是违背市场经济的。在市场经济下,决定价格的因素主要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开发商有根据市场需求以及房屋质量好坏、配套设施是否完善、档次定位等情况确定销售价格的自主权。对商品住房成本价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 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代表行使职权提出建议,政府机构作出回应,都是按程序、职责办事,没有值得争论的地方。此事之所以引发强烈反应,问题出在广东省建设厅的答复中。
首先,拒绝公开房屋成本的理由不能成立,官方所述逻辑不通、经济学概念混乱。市场经济与公布房屋成本并不对立,市场经济从不排斥信息公开,相反竞争更需要相关信息的透明;其次,产业主管部门拒不公布房屋成本,就是不尽责;第三,牺牲公众知情权,维护开发商的“商业秘密”,既是行政越权,更有违法嫌疑。
因为“这个问题敏感”,来自官方的表态寥寥。面对沉默的有关方面,其实有一点已经很清楚:曾经说不清楚的房屋原来是有“成本”的,只不过有关部门不愿意说,理由却是“市场经济”的原因!
值得关注的是,这样的“理论”眼下正在政府部门中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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