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拖地机器人,云鲸 NARWAL 记者2月14日从省工业与信息化厅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等内容,省工信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 ”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河北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行动(图片来自百度) 《通知》据工信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特制订《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中指出,河北省将在“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和引领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此次《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点示范主要方向主要包括了“互联网+”研发设计创新、“互联网+”生产模式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创新、“互联网+”集成应用创新等内容。满足在我省进行工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实行企业化运作,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机构或组织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 据悉,试点示范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和推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企业项目申报、督导项目实施、协调项目验收。企业具体承担试点项目建设,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试点示范项目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体现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 此外,对确定为试点示范项目的,省工信厅将组织省内企业到示范企业进行学习观摩、行业对标,并在全省相关活动中宣传推广,提高和扩大企业影响力。 工业工程网 www.chinaie.net |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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