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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胞兄黄俊钦被控-人物

资讯 242 0 2012-7-23 05:02

  昨天,黄光裕的哥哥、北京市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俊钦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黄俊钦被控合同{词语被屏蔽}、内幕交易、偷越边境以及单位行贿4项罪名。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还有其妻陈若文、新恒基房产公司 ...

  昨天,黄光裕的哥哥、北京市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俊钦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黄俊钦被控合同诈骗、内幕交易、偷越边境以及单位行贿4项罪名。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还有其妻陈若文、新恒基房产公司副总经理于星旺以及黄俊钦名下的两家公司——北京市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据悉,昨天受审时,黄俊钦主要针对合同诈骗罪的指控提出了异议。

  罪状一 偷越边境 夫妻同受审

  昨天上午,黄俊钦等6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带入法庭。身穿米黄色休闲服的黄俊钦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仍是一副老板的派头。走在最后的是黄的妻子陈若文,在被羁押3个月后,她被警方取保候审。

  黄俊钦和妻子陈若文同时被控犯有偷越边境罪。夫妻二人都是广东人,后均获得香港居民身份。据指控,黄俊钦向陈若文提供了一份身份信息虚假的港澳通行证。陈若文使用这个假证件,在4个半月时间内出入边境达30余次。

  今年44岁的黄俊钦比黄光裕大3岁。1985年,19岁的黄俊钦带着弟弟黄光裕走出汕头农村,联手北上创业,后分家单干,黄光裕经营国美电器,黄俊钦则转向房地产业。

  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案发被抓,黄俊钦很快也被警方带走调查。2010年初,黄俊钦被警方以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骗取出入境证件罪、重婚罪,移送审查起诉。但检方于2010年7月提起公诉时,罪名有所改变,重婚罪并没有涉及。

  罪状二 内幕交易获利1720万

  据检方指控,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9月接受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同意向该公司注入优质地产项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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