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官方群 工业工程5000人群号 249148633
进入盛夏时节的北京城,天气显得不那么平静:时而骄阳似火,时而大雨倾盆。而最近在广告媒体界颇具影响力的一家公司——中国商务传媒集团(BUSINESS MEDIA CHINA AG,简称BMC AG)内,同样正在上演着一场暗流汹涌的“高管门”风波。 更确切地说,是该集团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商媒(中国)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媒中国”)内部发生重大人事变动。6月15日,中国商务传媒集团(以下简称“商媒集团”)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为由,将前任集团董事、前任“商媒中国”董事李扬扬,前任“商媒中国”总经理王昳,前任“商媒中国”执行董事莫丽燕等人“集体开除”。同时,“商媒中国”已向警方报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事件发生后,在业界引起了不小轰动,但事情真相如何,一时众说纷纭,有媒体将整个事件描述为:“‘在德国上市的第一家中国公司’——商务传媒集团海外上市融资股权被稀释、失去控股权之后,一手打下江山的中国管理层被当做金融危机的替罪羊,被强制逼宫。业内人士称,依然还在保持盈利的‘商媒中国’不仅CEO、CFO和COO全部被换,公司各项业务无法开展,而且员工信心和公司商誉也遭遇空前挑战”。 那么,“商媒集团”到底是一家何种性质的公司?是像上述媒体所描述的“在德国上市的第一家中国公司”还是一家德国媒体公司?在“商媒中国”的内部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故?是公司原“中国管理层被当做金融危机的替罪羊,被强制逼宫”,还是另有隐情?另外,高层震荡之后的公司现状又是如何? “商媒集团”是德国公司还是中国公司? 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期对商媒集团总裁海因茨·崔舍尔先生(Heinz Zuercher)进行了采访。对于“商媒中国”今天的变动,崔舍尔向记者叙述了事件的原委。 崔舍尔首先向记者澄清了一个基本事实:“商媒集团”是一家在德国法兰克福主板上市的德国媒体公司,而非像此前有媒体说的“在德国上市的第一家中国公司”。 根据崔舍尔的介绍,“商媒集团”的前身为另一家德国上市公司(1999年9月成立),后于2005年7月更名为Business Media China AG,即中国商务传媒集团。在此之前,该公司就已经进入了中国市场。通过在中国市场的多年打拼,目前BMC(即“商媒集团”)在展览和户外媒体行业,已经成为这个市场的领先品牌之一。 在采访中,崔舍尔介绍说,2006年,出于业务拓展的需要,“商媒集团”在中国投资建立了旗下的独资广告公司——商媒(中国)广告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在他看来,事件的缘起便要追溯至此。当时,“商媒集团”的原CEO,德国人Hilligardt先生主要负责“商媒中国”的筹建工作。凭借多年的商场经验,Hilligardt认为,要快速打开中国的广告市场,当务之急,是要寻找一位没有语言障碍、熟谙中国市场的中国业内人士。很快,他便找到一位理想的人物——李扬扬。 在很短的时间内,李扬扬便进入“商媒集团”,成为集团董事会成员,并被委以重任,负责代表集团拓展“商媒中国”在中国的市场。 此后两年间,“商媒中国”便逐渐在中国的广告市场发展起来。据崔舍尔介绍,公司2007年的营业收入约为6200万元人民币;2008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约为5300万元人民币。尽管这些营业收入同前期的投入相比,仍然处于亏损状态,但“商媒集团”方面对这个业绩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按照集团最初的预想,投资的前两年属于市场培育期,并不奢望能在两年之内获得回报。按照预想,在此之后的第三年,才真正进入到所谓的“回报期”。 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这第三年才刚刚过去两个多月,“商媒集团”内部便发生了重大变动。在这场全球性的金融风暴影响下,为了能够尽快走出危机阴影,集团方面决定对董事会进行重组,Hilligardt先生随即离开了CEO的位置。 崔舍尔说,2009年5月,董事会更替之后,包括他和“商媒集团”财务总监在内的多名高管从德国来到北京,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详细了解旗下的几家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情况,并将关注的重点,放到了“商媒中国”上。然而,经过数日的调研后,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在将近半年时间内,“商媒中国”竟然一单未签!“这怎么可能?纵使市场再不景气,也不至于从一年前的年均 5000多万元收入,暴跌至账面上的分文不进”。如此巨大的落差让崔舍尔和他的同事们简直不敢相信。 崔舍尔告诉记者,6月初的某一天,集团高层突然接到“商媒中国”内部人员的匿名举报。举报者称,公司员工事前曾接到公司总经理王昳的口头通知,“如果外方领导来了解情况,就说一单未签”。这让员工们大惑不解,深感蹊跷, “为什么已经签下这么多单,却让我们跟他们说一单未签”?在经过反复权衡后,有人匿名向集团高层反映了这一情况。 “商媒合力”是“商媒”子公司吗? 在员工反映的情况中,有一点引起了集团高层的注意——在看到的所有广告合同上,所签的乙方公司名称都标注着“北京商媒合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媒合力”),这是“商媒集团”旗下的另一家子公司吗? 集团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发现,“商媒合力”是一家于2008年8月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注册成立的广告公司。 崔舍尔认为,问题就出在这里。这家公司名称与“商媒中国”仅相差两字,别说外人,就连“商媒中国”自己的员工都不清楚“商媒合力”与其所在公司是何种关系。不但名称如此相近,而且在一些招商广告中所使用的LOGO(即公司标识)也基本完全一样,惟一的差别是:LOGO中的公司名称分别为商媒(中国)和商媒合力。 另外,据“商媒集团”方面了解,目前在“商媒合力”的管理层当中有数位曾在“商媒中国”或“商媒集团”担任过要职,有人手里至今还掌握着“商媒中国”的公章…… 当把这一系列线索联系到一起之后,“商媒集团”方面认为:这是一起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高层精心策划、相互配合和纵容下,利用“商媒中国”的名义从事商务谈判和签约,却将合同款项转移至“商媒合力”的账户的商业诈骗事件。 于是,“商媒集团”当即报警,并在随后将这起事件中的几名公司高层——李扬扬、王昳、莫丽燕(前“商媒中国”执行董事)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为由集体开除,并准备追究前任公司总经理王昳的刑事责任。至于其他几人,则正在加紧收集证据。 据崔舍尔介绍,从集团方面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在该事件中目前查证的累计转移金额至少为2000万元人民币,对“商媒中国”造成的损失约为4500万元人民币。 7月2日,“商媒中国”在《新京报》上发布声明,称公司原公章已作废,自2009年6月25日启用新公章。北京商媒合力广告有限公司与其无任何关系,亦非其委托代理人。 崔舍尔最后介绍说,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商媒集团”就向德国股东递交了一份报告。报告称,虽然“商媒中国”目前业绩为零,但中国市场的蓬勃发展和高效有序的经济秩序依然使他们充满信心,在中国市场投资的信心不会改变。目前,公司尚在正常运营,且没有解雇任何一名员工。同时,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立即组建了新的管理团队。 记者随后致电受理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科求证此事,得到确认:他们的确于6月15日接到商媒(中国)广告有限公司举报公司经理王昳侵占公司广告业务款2000万余元。但由于案件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不便接受采访。 “商媒合力”与“商媒中国”的代理合同纠纷 但就在此时,事情看似又出现了新的进展。当记者拨通另外一位与两个 “商媒”都存在关系的当事人李云飞先生的电话时——李云飞此前曾在“商媒集团”旗下的一家全资会展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后于2008年初离任,目前为“商媒合力”的法人代表——他的一番话让采访取得了“意外收获”。 李云飞说,“‘商媒中国’方面最近更换了管理层,几个老外来到这里,到处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此事我们已向朝阳区法院起诉他们(商媒中国)。他们欠我们的代理费没有支付给我们,另外他们那些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我们公司商业信誉的说法,我们已经在朝阳区法院正式起诉了。至于说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情况,我想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这事儿不是谁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至于“商媒合力”将“商媒中国”诉上法庭一事的具体情况,李云飞让记者与“商媒合力”的代理律师进行联系。 两个“商媒”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商媒合力”又为何起诉“商媒中国”?事件发展至此,其复杂程度看似非同寻常。随即,记者对“商媒合力”诉“商媒中国”代理合同纠纷案中“商媒合力”的代理人徐律师进行了采访。 徐律师告诉记者,“商媒合力”与“商媒中国”是于2008年12月签订的代理合同,由双方公司代表盖章生效。该协议约定,“商媒合力”代理销售“商媒中国”的媒体资源,“商媒中国”向“商媒合力”支付一定比例的代理佣金作为报酬。鉴于具体条款涉及商业机密的原因,所以不便向媒体透露。 “但是到目前为止,‘商媒中国’仍未按合同约定向‘商媒合力’支付代理佣金,所以‘商媒合力’于今年6月19日将‘商媒中国’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其履行代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支付给‘商媒合力’这笔代理佣金。”徐律师说。 徐律师表示,在这起代理合同纠纷中,作为被告一方的“商媒中国”可能存在故意拖延时间、逃避债务的行为。他介绍说,“商媒合力”在6月底根据代理合同约定,向“商媒中国”送达了对账通知和对账单以及相关附件,但时至今日仍无任何人员与“商媒合力”联络对账事宜,“商媒合力”也无法联系到“商媒中国”的负责人员。此外,在诉讼中“商媒中国”提起了管辖权异议,在一审法院支持了“商媒中国”的异议请求后,进而又上诉至北京二中院。由此“商媒合力”方面认为,“商媒中国”不管从实体问题上还是从程序问题上,都在故意拖延双方解决问题的时间。 另外,“商媒合力”方面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商媒中国”可能存在通过在媒体发布不利信息或向“商媒合力”的客户寄送函件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商媒合力”的公司信誉。 在采访的最后,徐律师表示,“此前也有一些媒体找上门来希望采访此事,但我们更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两个“商媒”,一场官司,两个“说法”。到底孰是孰非,目前还难以定论,本网将对此保持关注。 智能拖地机器人,云鲸 NARWAL |
2022-09-22
2022-09-22
2022-09-21
2022-09-21
202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