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职工因为本人原因拒绝单位休年假安排,可能将无法获得三倍工资。
解读:
根据《办法》,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职工年假天数少于应休年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对于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此外,对于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