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行业</p>标准SN/T0553-1996
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转换规则等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服装外观品质、规格检验抽样判定。
2.定义 AQL:合格质量水平 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I:检查水平 A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A类缺陷,也可含B类缺陷。 A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整熨不良、脏污、破洞、规格不符等严重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B类不合格品:单位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B类缺陷,不含A类缺陷。 B类缺陷:单位产品上出现缝制不良、线头、脏污等轻微影响整体外观及穿着性能的缺陷。
3.抽样
3.1 抽样方案 一次抽样。
3.2 检查水平 一般检查水平 I
3.3 合格质量水平 AQL A类不合格品 AQL=2.5 B类不合格品 AQL=4.0
4.方案实施
4.1 出口服装抽样见表1、表2、表3
表1 一次正常抽验表 件(套)批量N 抽样数n A类不合格 B类不合格 Ac Re Ac Re 91-500 20 1 2 2 3 501-1200 32 2 3 3 4 1201-3200 50 3 4 5 6 3201-10000 80 5 6 7 8 10001-35000 125 7 8 10 11 35001-150000 200 10 11 14 15
表2 一次放宽检验表 件(套)批量N 抽样数n A类不合格 B类不合格 Ac Re Ac Re 91-500 8 0 1 1 2 501-1200 13 1 2 1 2 1201-3200 20 1 2 2 3 3201-10000 32 2 3 3 4 10001-35000 50 3 4 5 6 35001-150000 80 5 6 7 8
表3一次加严抽验表 件(套)批量N 抽样数n A类不合格 B类不合格 Ac Re Ac Re 91-500 32 1 2 2 3 501-1200 50 2 3 3 4 1201-3200 80 3 4 5 6 3201-10000 125 5 6 8 9 10001-35000 200 8 9 12 13 35001-150000 315 10 11 14 15
4.2 检验批的构成 应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唯一检验批或出口报验批唯一检验批。 .
4.3 抽箱数量 抽箱数量=总箱数的平方根×0.6(四舍五入,取整数)
4.4 方法 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然后按规格、款式、颜色在样品箱中均匀抽取应抽样品。如规格、款式、颜色超过所抽样箱数,则不受抽箱数**。
4.5 检查 规格检查按所抽样品的10%,但每一规格不得少于三件(套),外观检验依据各类检验标准。
5.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
5.1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小于等于Ac,则判定为全批合格。
5.2 A类、B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大于等于Re的数字,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3 当A类不合格品大于等于Re时,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5.4 当B类不合格品数大于等于Re,A类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Ac,两类不合格品数相加,如小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可判定全批合格。如大于等于两类不合格品Re总数,则判定全批不合格。
6.转换规则
6.1 无特殊规定,开始一般采用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在特殊情况下,开始可使用加严检查或放宽检查抽样方案。
6.2 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使用正常检查抽样连续5批中有2批不合格应及时转向加严检查抽样。
6.3 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 使用加严检查抽样若连续5批合格,可转向正常检查抽样。
6.4 从正产检查到放宽检查 正常检查抽样连续10批检查合格,出口工厂长期质量稳定,可转向放宽检查。
6.5 放宽检查抽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转向正常检查。 A.放宽检查发现一批检查不合格 B.产品质量不稳定
6.6 在执行加严检验抽样中如连续5批检验不合格,应停止接受报验并限期整顿工厂。
6.7 本标准系一次抽样,当判定不合格经整理后,须重新进行抽样检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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