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一、生产厂区十四不准:
1、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 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4、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 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11、 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p>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 严格执行交**制度;
2、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 严格执行操作法;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 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词语被屏蔽}令:
1、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 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 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 必须申请禁用词语,并得到批准;
2、 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 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 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网
上一文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下一文章:中国企业的精益生产管理 |
|
|
|
|